张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上的抖音、快手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针对当前网络交易平台新模式新业态呈现的突出问题,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从提高网络食品安全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认真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回应、处置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网络食品安全和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从严从快打击各类网络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管职责
1.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及其入网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针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要求相关平台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定期核验经营者资质及商品信息。针对当前平台及各类网络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开展的食品营销活动,通过大数据监测、飞行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入网销售行为的过程管控,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置。要求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资质信息。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可追溯的供应商档案及电子台账,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应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及时下架问题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省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自媒体”发布传播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处置涉食品安全不实有害信息和“自媒体”账号, 进一步规范“自媒体”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传播行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河北省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网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捆绑促销等行为,严格规范网络市场营销秩序。
3.省委网信办开展“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管,强化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2024年通过专项排查整治,目前我省暂无大型网络直播电商平台,针对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上涉及我省属地的无底线带货营销、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账号和内容,从严进行了处置。全省网信系统累计清理网络直播违规信息387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12个,查处mcn机构1个,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管理机制
1.严格审查与动态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督促平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查义务,确保主体资质合法有效;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者证照等主体信息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等关键信息,并对展示内容真实性负责;针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相关平台需建立动态审核机制,定期核验经营者资质及商品信息。
2.省委网信办按照“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原则,对涉及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等需要较高专业水平领域的账号,指导各地市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对主播资质进行核验。进一步压实mcn机构履行主体责任,采取网络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要求各地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我省属地mcn机构相关情况,对旗下直播主播等重点群体加强监管,要求其建立健全内容自审机制,配备相应人员,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加强审核,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三)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严惩违法行为
1.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期间共查处违法案件116件,涉案产品货值50549.3元,罚没金额27.93万元。二是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违法案件290件,没收违法产品1.36吨,涉案货值76.4万元,罚没金额2676.5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9件。
2.强化行刑衔接严打违法犯罪。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公安厅于2024年4月联合印发《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建立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紧密衔接的信息沟通机制,为联合查处大案要案奠定了基础。
3.组织开展公开销毁活动。2024年6月14日和10月23日,分别组织开展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河北分会场)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罚没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活动现场销毁食品等假冒伪劣物品16大类300余吨,有力震慑和遏制了侵权假冒违法势头,充分彰显了我省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成效。
4.优化举报奖励渠道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有效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部监督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全方位覆盖的群防群治体系。
二、面临的问题
当前网络交易平台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日常管理缺位,导致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频发,未能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二)网络食品安全隐患较多。网络食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存储运输不合规等现象普遍,易引发安全问题。
(三)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平台动态化、跨区域特点,数据监测技术不足,跨部门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推进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制度保障
1.健全法律法规。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推进、平台推动、社会共治”原则,有效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把“平台经济”纳入法治轨道,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为网络食品安全提供法制保障。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研究明确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的监管举措,制定《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规指南》《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运输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的网络环境。
2.引入监督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热门食品进行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倒逼平台加强自查。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标准。积极推广“食安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措施,防止配送环节污染。招募外卖骑手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扩大监管覆盖面。
(二)实施技术赋能监管,推动社会共治
1.提升监管能力。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监管人员网络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
2.大数据风险预警。通过12315和12345平台智慧监管系统,定期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数据,建立高风险商家和商品预警,定向抽查高投诉率内容,实现监管的高效化和智能化。积极推行“红黑榜”制度,定期曝光违规商家,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店铺。有效利用舆情监测工具,快速发现并处理突发性网络食品安全事件。
3.跨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检察、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工信、网信办等部门深入开展“守护消费”“网剑”“昆仑”“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无底线带货营销、网络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及其相关平台问题账号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食品全链条监管,协同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的综合治理,利用行政约谈等手段,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信用监管与社会共治。建立健全网络市场食品交易信用监管体系,对违法违规的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按照属地监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依法进行处置,实施联合惩戒。严肃惩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传播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安全网上舆论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举报奖励机制,发挥社会监督、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鼓励公众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自律,实施诚信建设,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格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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